10岁娃充值5万余元玩游戏 法院判公司退款30%

发布时间:2024-12-05 11:21:19 来源: sp20241205

  10岁娃充值5万余元玩游戏 法院判公司退款30%

  法官指出,家长未妥善保管好手机账户密码,也未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教育管束,具有重大过错

  近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案件,一名10岁儿童在一个月内在同一款游戏里充值超过50次,合计5万余元。其母亲提起诉讼,要求全额退款却未能实现,法院判决游戏公司退还充值总额的30%。那么,10岁儿童充值玩游戏逾50次,法院为何未判全额退回?

  去年年初,无意间得知母亲张女士手机支付密码后,10岁的小千(化名)便频繁以需要完成学习作业为由讨要手机,偷偷注册了一款游戏,并长期进行充值。去年1月,张女士收到一条游戏充值消费的短信提醒。“当时教育了孩子,但没有更改手机密码。孩子需要用手机做作业时还是会给他使用。”张女士说。

  然而,小千并未知错就改,甚至还在每次充值完毕后悄悄删除手机的消费短信。短短一个月内,他就充值超过50次,总额达5万余元。2023年5月张女士发现后,多次联系游戏公司要求退款,被拒绝。今年4月,她向横琴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根据张女士提交的手机支付记录,游戏充值交易时间主要集中在17时至21时或是节假日,该时段与学生休息时间相吻合。并且,小千与同学网上聊天记录中也显示,所玩游戏是“用了压岁钱”来充值。法院认定小千本人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进行案涉游戏充值具有高度可能性。

  那么,小千的充值行为是否有效?法院认定,小千在实施充值行为时年龄为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而小千的法定代理人张女士未对该充值行为明示予以追认,故小千实施的充值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关于游戏公司是否应当全额退款的问题,法院认为,张女士作为小千的监护人,将手机交给小千使用,却没有妥善保管好手机的账户密码,也未对小千进行必要的教育管束,导致小千成功使用其手机进行游戏充值消费。早在2023年1月张女士就发现了小千的充值行为,但仍未对账户密码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

  为此,法院认定小千和张女士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游戏公司作为游戏的提供者,没有尽可能有效识别和阻拦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的信息和支付程序进行注册和充值,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小千的连续充值行为,具有一定过错,法院认定其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游戏公司应当退还小千充值总额的30%。

  办案法官提醒,暑期中小学生放假在家,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以及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游戏公司也需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对游戏内消费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异常消费行为,应立即暂停账号使用,并及时核实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报记者 刘友婷 本报通讯员 刘益辛 王嘉茵 工人日报) 【编辑:刘湃】